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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取消“出口退税”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
2006/7/13 13:03:17 新华网北京频道 张淼淼 浏览355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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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日起,北京地区的出口企业报关出口的货物申报出口退税时,不用再向国家相关部门附送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这意味着,北京已全面取消已经延续10年的“出口退税”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北京市商务局26日对外发布消息称,取消“出口退税”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通过专用网络传送的、经电子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作为审批企业出口退税的依据。
“我们经过试点发现,新办法使出口企业在各部门办理手续的时间大大缩短,企业最终取得出口退税的时间较以前普遍提前10天左右。”北京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北京率先全国实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主要目的是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简化出口企业的申报手续、减少出口企业的申报凭证、降低企业出口退税成本。
据了解,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办法实施后,外汇管理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在出口收汇核销数据传输方面做出3项大的改进:首先是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传递方式,由原软盘传递和人工接收方式改为专线网络传输;二是出口收汇核销数据传输时限,由原15天传送一次改为每天传送一次,即出口企业在办结外汇核销手续的次日,税务管理部门即可接到外汇管理部门传递的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外汇管理部门对传递的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进行电子签章,以此明确部门间责任,从法律上、制度上保护出口企业利益。
据悉,新办法的实施将减少北京市近7000家出口企业的办事人员往返于外汇部门和税务部门的次数,对于缓解市内交通压力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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