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调整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
2006/1/11 9:58:02      浏览3052次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近日,商务部对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目录进行了调整。从2006年1月1日起,商务部将对铜精矿、煤、对苯二甲酸、植物油、废钢、废纸等6种新增商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取消原目录一中胶合板、彩色感光材料、化纤布(部分商品编码)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1月1日起降低百多种税目进口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2006年1月1日起,中国进一步降低100多个税目的进口关税,产品涉及植物油、化工原料、汽车及零部件等;取消豆油、棕榈油、菜籽油3种农产品的关税配额;停止征收纺织品的出口关税,并对60多项出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
  对关税进行调整后,2006年中国关税总水平仍为9.9%,与2005年持平。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9.0%,分别比2005年低0.1%和0.3%。税目总数将由2005年的7,550个增至7,605个。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还宣布,将继续对小麦、玉米等7种农产品和磷酸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行滑准税;对冻鸡、啤酒、胶卷、摄像机等55种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并根据进口平均价格的变化适当调整部分从量税税率;对200多项进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
  此外,根据相关协议,将对原产于东盟10国的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定税率,其中所有「早 期 收 获」商品的税率都降为零;对原产于亚太地区国家、巴基斯坦以及香港、澳门地区的部分商品实行协定税率;对原产于柬埔寨、缅甸、老挝、孟加拉国、苏丹等30多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继续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菠萝、番荔枝、木瓜等15种新鲜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
   
 
 
外经贸单证专业培训考试中心 ©2005 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34717号-1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905室(200092) 电话:021-55092022 传真:021-55092022(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788号 Email:2435973370@qq.com  2435973370@qq.com 咨询时间(8:30-17:00)
上海森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