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新政酝酿再次调整
2005/7/9 11:12:19      浏览2856次

 出口退税新政酝酿再次调整
  地方负担比例将有所下降
  出口退税新政实行一年半以来,其正面效应和不完善已逐渐从理论剥离到现实。据有关方面消息,财政部已经制定完善出口退税机制的方案。
  据了解,方案在中央地方分担比例以及基数核定两方面有比较大的调整,地方财政的负担比例将从25%降到20%以下,调高出口大省和口岸城市的基数。同时,对一些出口大省,将通过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办法,减轻地方财政的压力。
  我国从2004年开始执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共担,比例和增值税收入分享一样,为75:25。
  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很合理的方案,具体落实下来却矛盾重重。
  2004年底,政策效果逐渐显现。2004年上海增值税收入131.55亿元,较前年下降22.7%。“主要是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如果剔除出口退税影响,按照2003年同口径比较,增值税增收17%。”上海市财税局预算处有关人员表示。
  不仅沿海出口大省受不了,一些地处内陆,但是产业链短、两头在外的地方也直呼吃不消。
  由于2004年的出口退税新政中,只确定了中央和地方的分担比例,却没有确定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的分担比例,这是导致很多地县财政难以为继的另一个原因。
  以上海的情况为例,由市级财政承担10%,区级财政承担15%,在有的镇里,出口退税额占到当地财政收入的10%。
  在承担了巨额出口退税的同时,由于财政部考核地方财政收入的统计口径问题,出口退税部分从各地财政收入中全部剔除,这也直接影响地方政府的出口积极性。
  政策效应延续到2005年的结果就是,有的地方把外贸型企业拒之门外,有的地方暂停出口退税,致使老帐刚清,新帐又欠。
  从目前可见的方案来看,地方政府期待的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出口退税的希翼已经落空。
  如果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就回到2004年改革以前的老路上去了。按照现在的征求意见方案,地方分担比例从25%降低到20%以下,并不解决根本问题。
  地方分担的部分层层分解之后,大部分压力都压在市县一级的基层财政上,其实,现在财税最紧张的就是基层,市县希望取消财政分担比例的呼声很高。
  但在专家眼里,之所以今年出口退税政策可能调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经过了2004年的休养生息,欠退部分基本清退完毕,同时去年中央财政收入又创新高,这使得中央财政有能力提高负担比例。但如果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还是难以承受。
  如果市县级财政不分担的话,其实就是矛盾转移到省级财政。届时,现在出现的地市的差额甚至赤字,将来很有可能在省级财政出现。
  专家表示,如果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必须解决中央财政资金来源的问题。一方面减少进口环节的税收优惠,扩大税源,夯实税基;另一方面在预算时就为出口退税预留好资金。只有这样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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