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将再次调整关税
2019/12/24 8:45:07      浏览500次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3日宣布,2020年将调整部分最惠国税率、进口暂定税率,并按协定降低部分商品协定税率,调整特惠税率适用国别。

  按照世贸组织框架下扩大信息技术协定产品范围的谈判成果,2020年7月1日,中国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

  2015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信息技术协定》(ITA)扩大产品范围谈判结束。参加方扩围产品全球贸易额达1.3万亿美元,占相关产品全球贸易总额约90%。中国已先后于2016年9月、2017年7月、2018年7月和2019年7月,对信息技术扩围产品实施了四步降税。2020年7月将对176项产品实施第五步降税。

  2020年1月1日起,中国实行进口暂定税率的商品共850余项,2020年出口暂定税率保持不变。

  2020年将对冻猪肉实施进口暂定税率,税率由目前的12%降至8%;为保障饲料供应,支持生猪产业恢复生产,继续对涉及10个税目的杂粕实施零关税。为丰富国内市场品种,增加国外特色产品进口,适当降低部分水果及果汁进口关税。

  为降低用药成本,促进新药生产,对治疗哮喘的药品及生产新型糖尿病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适当降低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及原材料的进口关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中国对150余项木材和纸制品实行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钨废碎料、铌废碎料进口暂定税率。

  2020年,除赤道几内亚从最不发达国家中“毕业”满3年,停止享受特惠待遇外,其他与中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继续享受特惠零关税待遇。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并已生效的16个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0年中国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智利、格鲁吉亚、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

  其中,2019年12月1日,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生效,关税减让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这既是丰富和充实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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