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际商务热点问题”研讨班的通知
2011/6/24 9:44:23      浏览3949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高等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培训中心及各地国际商务单证员培训中心:
  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Incoterms 2010》),已於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新通则较2000年已开始应用的现有版本,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为配合各地院校适应新形势下国际商务专业教学调整,提高办学质量,经教育部有关部门同意,教育部高职高专经济类教指委商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将举办国际商务热点问题研讨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参加培训的人员
  1、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学科带头人
  2、相关专业的授课教师
  二、培训时间:2011年7月下旬
  三、培训内容:
  1、全面比较Incoterms 2000 及Incoterms 2010的分别
  2、全面剖释Incoterms 2010
  3、讨论有关错误使用Incoterms的真实个案研究及防范方法
  4、国际结算方式运用
  5、信用证在进出口贸易中的使用及风险规避等
  6、银行审单规则及应用
  四、拟邀请的部分授课专家:
  姚大伟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教授
  王学惠 安徽农业大学 教授
  武义海 安粮集团经理
  方向红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国际结算部出口团队主管
  五、证书: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及“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培训师”证书
  六、培训费用:培训费(含授课、资料费),1000元/人。考察费,400元/人。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七、报名办法:请于2011年7月20日前将回执通过传真或E-mail(icd-nec@126.com)方式发至。
    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21-68029034(兼传真)、68029033 联系人:钱老师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551-2614642 传真:0551-7115020 联系人:车老师
  八、报到时间及地点(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将另发报到通知,请在注册登记表上填写详细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九、注意事项:
  1、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请带好本人证件照片2张(2寸免冠彩照,合格证书用);
  3、如有人员变动,请事先告知。
  本次研讨班由安徽省进出口商会协办。
  特此通知

教育部高职高专经济类教指委商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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