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出口又出新规 216项商品要许可证
2005/3/9 9:47:18      浏览3146次

  从海关获悉,根据商务部发布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以及公布的第一批《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对目录所列的216项商品自2005年3月1日起向美国、欧盟、香港的出口实施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制度。
  据了解,这216项商品系需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中的部分商品,商务部将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所涉及商品的信息。许可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有效期3个月,逾期作废。
   
 
 
外经贸单证专业培训考试中心 ©2005 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34717号-1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905室(200092) 电话:021-55092022 传真:021-55092022(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788号 Email:2435973370@qq.com  2435973370@qq.com 咨询时间(8:30-17:00)
上海森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