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完成首批退税办理
2009/9/14 11:21:22      浏览2145次

  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并有92户出口企业获得首批试点企业资格。为配合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下,及时对所属企业进行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免)税办法的宣传、辅导,同时,要求各税务分局对试点企业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发生的退(免)税申报按规定予以受理,并加快审核、办理进度。日前,浦东新区税务局对首批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已完成审核,并已将退税款1.71万元退付给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9月7日,上海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退库工作也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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