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2007/12/25 9:14:32  商务部新闻发布会    浏览2702次

  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2007年12月2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7年第110号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该目录主要涉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矿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及制品、铝制品。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列入禁止类,包括:皮革制品、动物毛及其织物、鞋靴类、首饰制品、眼镜、钟表、杂项制品。
  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重点在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并在过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总体上看,对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外经贸单证专业培训考试中心 ©2005 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34717号-1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905室(200092) 电话:021-55092022 传真:021-55092022(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788号 Email:2435973370@qq.com  2435973370@qq.com 咨询时间(8:30-17:00)
上海森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