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6月10日全国国际商务单证专业考试考务管理的通知
2012/5/25 11:40:58      浏览13355次

各考试点:
  全国国际商务单证专业考试将于6月10日如期举行。为了能够顺利完成考试及相关工作,保证考试成绩的准确性,现将考务管理方面的要求通知如下:
  1、设置考场:
  各考点考务负责人请务必于5月28日-5月30日期间在考务后台管理系统中的考场设置栏目中设置考场。具体操作方法请见《操作员须知》。所设置的考场信息会出现在考生准考证(二)上,请各考点相关人员务必谨慎操作,如有疑问,请致电021-68029034咨询。
  2、准考证(二)的打印:
  考生可于6月1日-6月10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二)。如忘记用户名及密码请致电所选确认考点查询。
  3、打印桌贴及考场考生名单:
  各考点考务负责人可于5月28日后,登陆后台管理系统打印桌贴及考场考生名单。在考试前一天布置考场时,将桌贴贴于考场课桌右上角(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考试当天,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时,请考务管理人员按照不同科目、考场号,将考场考生名单发给考场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请考务管理人员将本考点所有考场考生名单收齐后,清点份数,按照考场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好装订,并与试卷一同寄回考试中心。
  4、考生签字:
  考生进入考场时,请考生在考场考生名单上签字,并请考生仔细核对考生名单上本人的信息是否正确,如发现错误,请在备注栏内填写正确信息。
  5、试卷清点:
  开考前,请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场当中拆封,并认真清点试卷及答题卡、答题纸份数,如发现试卷份数与试卷袋上标明的份数不一致,请即报告考场主考,并作好相关记录。
  考试结束后,在进行密封之前,请各考点主管考务工作人员认真清点试卷及答题卡、答题纸份数,以保证数量一致。
  6、缺考信息登记:
  开考30分钟后,各考场监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的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及缺考人数。如考生缺考,请在考场考生名单该考生对应的“考生签字”一栏内注明缺考。
  7、试卷排序:
  考试结束后,答题卡、答题纸请按照实到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排序,空白的放在最后。
  8、试卷装订及密封:
  在进行试卷装订时,请注意不要将考生所写内容封装在密封线内,各考点考务管理人员应在进行密封前对已装订的试卷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重新装订。装订时禁止使用订书针。
  全国国际商务单证专业考试试卷分为《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以下简称《基础卷》)及《国际商务单证缮制与操作》(以下简称《操作卷》)两科,试题册为16开本。
  《基础卷》试卷袋内有试题册、答题卡各30份,请考生按照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如在试题册上作答则视为无效。
  《操作卷》试卷袋内有试题册、答题纸各30份,请考生按照要求在答题纸上作答,如在试题册上作答则视为无效。
  各考试点在封装试卷时,试题册无需装订,但需清点数目并封装在大的试卷袋内,不得缺少或遗漏。《基础卷》封装时请将答题卡清点数目后封装在答题卡袋内并贴上封条,连同试题册一并封装到大的试卷袋内。《操作卷》封装时,清点试题册及答题纸数量,无误后将答题纸装订,连同试题册一并封装到大的试卷袋内。密封完毕后,请认真检查密封情况,并由主考在试卷袋上签名。
  9、试卷交接:
  各考点请于考试结束后72小时内,将本考区试卷以机要通信方式寄至考试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2201室 201300)
  10、考生资料上报:
  各考点请将考生资料(报名表、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按照考生报名表编号排序(由小到大),于考试结束后随试卷一起寄至考试中心。
  考试期间请严格按照《全国国际商务单证专业考试暂行办法》及《全国国际商务单证专业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考试监督电话:010-58612039、021-68029034
  特此通知

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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