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优质商品进口 服务新发展格局
2021/3/25 9:33:51      浏览428次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在去年扩大至海南全岛和其他86个城市之后,今年再次迎来扩围。

  经国务院批准,3月18日,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此次扩围意味着试点在各省区市实现全覆盖。

  试点推进蹄疾步稳

  《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资深跨境电商专家林智勇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表示,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大规模扩围有三大原因:一是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严重制约着跨境旅游和贸易,试点扩围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充分释放因疫情而抑制的消费需求,为全球经济增长贡献更大成长机遇;二是受地缘政治影响,国际贸易不确定因素增多,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可对稳外贸、拉动内需,特别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起到特殊作用;三是表明国家鼓励和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的明确态度,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是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和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需要。

  中国跨境电商50人论坛副秘书长李鹏博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从原来的“点”式扩围到此次“面”式扩围有三大意义:一是表明“1210”监管模式经过多年运行已走向成熟,可以更广更深地发展;二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表明了中国分享市场和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信心和决心;三是跨境电商进口增强了市场竞争,推动更多城市在高水平开放中提升发展质量。

  近年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推进蹄疾步稳。2018年11月,商务部等部门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2020年,试点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此次扩围后,21个自贸试验区、10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150个综合保税区、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94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均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覆盖了全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释放更多政策利好

  《通知》认为,经过近几年的试点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在丰富国内市场供给、带动相关行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海关总署统计,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31.1%。其中,出口1.12万亿元,增长40.1%;进口0.57万亿元,增长16.5%。

  李鹏博表示,当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支持政策日渐成熟,对各试点城市来说,应避免纯粹靠补贴,而要靠发挥区位优势和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等综合性举措吸引更多跨境电商平台和商家入驻;对商家来说,当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台已基本完成布局,在流量、品牌等方面也非常成熟,短期内不仅不会带来太大冲击和挑战,反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优化布局;对消费者来说,可以更便捷地买到国外商品,激烈的竞争还可能进一步推动进口商品价格下降,可以在试点扩大中产生更多获得感。

  林智勇表示,从当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来看,仍存在热销品类集中于少数品类和知名品牌、国外很多二线品牌由于缺乏市场孵化很难销售到中国市场等问题。与此同时,利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走私等问题也不时出现。试点扩围有利于海外更多品牌和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同时,监管也在加强,“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将受到更严格查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秩序会更加规范。

  《通知》透露,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密切关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积极加强业务交流指导,支持试点城市开展业务,充分发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积极作用,带动扩大优质商品进口,更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来源:国际商报 
   
 
 
外经贸单证专业培训考试中心 ©2005 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34717号-1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905室(200092) 电话:021-55092022 传真:021-55092022(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788号 Email:2435973370@qq.com  2435973370@qq.com 咨询时间(8:30-17:00)
上海森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