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贸市场一体化进程加快
2020/11/19 8:05:22      浏览468次

  中国国内市场在未来5年将出现怎样的变化?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给出答案:“十四五”时期,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方面,要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推动双循环发展

  “完善内外一体化调控体系是促进内外贸市场一体化高标准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强宏观经济治理能力和促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魏浩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将发挥四方面重要作用:一是有助于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有助于帮扶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促进外贸基本稳定;三是有助于改善和提升国内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四是能更好地满足国内消费升级需求。

  魏浩进一步表示,今年以来,为了帮助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维持外贸稳定,中央出台多项举措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但出口产品转内销还面临诸多困难。“因此,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有助于消除外贸企业进入国内市场的各种规则障碍,帮助解决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打通出口内销的堵点。”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愈发成熟,内外贸分割管理越来越不符合现代商品交换经济的开放性。国内统一市场的建设,需要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之间在市场定位、行政管理体制和资源流动方面更协调。同时,双循环也要求经济在内外贸之间的配置更加优化、流动更畅通。

  加强内外制度对接

  推进内外贸市场一体化进程并不能一蹴而就。“今后还应在内外制度对接和高标准市场建设方面下功夫。”刘向东表示,特别是在法规规制体系、质量认证、检验检疫和监管体系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加大内外市场的联动机制的部署。

  陶金表示,正如“十四五”规划建议所说,既要促进内外贸相关监管制度和标准衔接直至统一,也要考虑将内外贸的各类法规进行重新修订。另外,在行政监管层面,相关部门还要加强联系和协作,深化内外贸日常运行监测和管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魏浩建议,未来,要深化市场化改革,提高国内市场的规范化水平和开放度,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设更加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出口业务从国际市场转向国内市场,要避免承担被侵权的风险以及高额的维权成本,代工企业的产品涉及设计、技术、款式等在国内销售需要取得知识产权授权;要加快推进标准的国际化进程,从根本上缩小国内外标准的差异;要关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因为针对他们的监管模式和流程过于强调“两头在外”,与内循环密切相关的内销、内购受到严格限制。此外,要大力推动自贸港、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推动自贸港、自贸试验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探索,再将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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