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纺织品出口须办许可证
2005/2/27 10:36:08      浏览4369次

  在对敏感纺织品出口征税后,商务部将继续监控纺织品出口数量。24日,商务部外贸司发布消息,从今年3月1日起,纺织品出口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通过出口许可证,商务部将统计纺织品出口数量,并对出口过快的纺织品发布预警信息。
  商务部规定216个商品编号的纺织品应当办理出口许可证,衬衫、内衣、裤子、童装等敏感纺织品依然是主要的组成部分。这些目录里面的纺织品如果申请出口,应当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证。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将通过出口许可证制度加强对纺织品出口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向出口经营者发布纺织品出口预警信息,引导和规范企业有序出口。他介绍,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采用此方式对进出口货物进行24小时监控。
  业内人士表示,1月1日全球纺织品贸易一体化后,我国取消配额管理的部分纺织品出口出现了严重的量增价跌。如果这一趋势进一步加剧,很可能为别国实行贸易保护提供口实。商务部的措施将对纺织品的大量出口产生限制作用,有利于缓和纺织品的国际贸易环境。
  纺织品出口协调委员会成立
  24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宣布,成立纺织品出口协调委员会,并公示了该委员会管理层名单。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表示,在商务部加强行业协调自律的要求下,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宣布成立裤子、针织衬衫、男式梭织衬衫、内衣出口协调委员会。目前正在确定管理层。协调委员会的主要作用在于协调这些敏感纺织品的出口,避免某些纺织品出口增速过快。
  据悉,各协调委员会将制定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出口最低限价等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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