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四大变化
2005/2/27 10:34:10      浏览3885次

  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有关公告,与2004年相比,2005年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四大变化:
  一、机电产品进口取消配额管理,转为自动登记。取消包含汽车在内的35种机电产品的进口配额管理措施,转为商务部签发的自动登记。申请汽车进口销售的企业按国外汽车生产商品牌授权,凭外贸合同申请,数量没有限制。
  二、地方、部门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目录增加,产品种类基本没有变化。由2004年481种调整为2005年的602种。为准确区分机电产品,从今年起,所有机电产品商品编码由8位变为10位,使自动进口许可产品商品编码增加,但实际上真正办理自动进口许可的范围并没扩大。如各类液体泵,原8位编码下,15种产品需要办理自动许可;现改为10位编码后,31种产品需要办理自动许可。
  三、商务部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目录增加,产品种类有一定变化。由2004年79种产品调整为2005年的212种产品。主要原因是,一是商品编码变化,增加几个产品;二是包括汽车在内的35种机电产品取消进口配额管理,转为自动登记,增加110多个产品;三是增加了与汽车零部件有关的产品管理。如机动车辆的零件、附件,2004年不需要办理自动许可,今年新增加9个汽车零部件产品需办理自动许可。
  四、国际招标更加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于200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行,法定招标产品由89种调为79种,同时对招标主体、招标全过程等有准确、完整的说明,使国际招标整个过程更加公正、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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