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昕朗和平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际商务单证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0/7/20 11:57:24      浏览2506次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关于在全国开展国际商务单证员专业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际商务单证员证书(以下简称单证员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需要对持证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并对证书进行延期登记。现对继续教育及证书延期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继续教育工作将于2010年7月15日-10月31日进行,参加本次继续教育的人员包括:
  1、参加2006年6月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证书有效期至2009年8月);
  2、参加2007年6月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证书有效期至2010年8月);
  3、请准备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的考生(无地域限制)在注册完成后,持原证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小2寸蓝底证件照1张、费用85元/人。到天津昕朗和平教育培训中心报名确认。
  本次继续教育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31日,过期不补。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工作中涉及的新情况,随时发布补充通知。
  特此通知

天津昕朗和平教育培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72号云翔大厦(华钜大厦,儿童医院马场道路口)26—C
  邮编:300074
  电话:022-23281305、022-85685648
  传真:022-8568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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