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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地区关于开展2008年国际商务单证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2008/12/9 12:08:10 浏览28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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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关于在全国开展国际商务单证员专业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际商务单证员证书(以下简称单证员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需要对持证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并对证书进行延期登记。现对继续教育及证书延期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方式
1、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负责继续教育工作中网络教育课程的设计,并对通过继续教育考试的持证人员进行证书延期登记。注册标签由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监制。
2、考试中心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工作。包括网络考试、网络考试的成绩核实和数据处理工作等。
3、宁波市外经贸培训中心负责宁波地区的继续教育工作的收费、身份确认、换证等工作。
二、组织培训与考核方式
本次继续教育的培训与考试均通过网络形式进行,即网络培训与网络考试。
三、参加对象与办理时间
1、参加2005年6月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证书有效期至2008年12月);
2、参加2005年11月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证书有效期至2009年2月);
3、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的考生(无地域限制)请持原证书、二寸蓝底证件照一张在2008年12月8日-30日(双休日照常)到本中心报名确认。12月8日以后登录考试中心开设的继续教育平台,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具体操作方法可登录网站http://www.icd.net.cn“继续教育”栏目点击进入或者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http://jxjy.icd.net.cn访问继续教育网平台即可。
四、培训教材
以全国国际商务单证专业培训与考试专家委员会编辑修订的网络培训教育软件课程为主。
五、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收费标准为85元/人(含报名费,网络授课费及证书延期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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