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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期国际商务单证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
2011/2/24 12:44:12 浏览109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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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企业协会、货代协会及各地国际商务单证员培训中心:
2011年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将于6月中旬进行。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Incoterms 2010》),已於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新通则较2000年已开始应用的现有版本,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为配合各地培训中心更好的开展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树立国际商务单证品牌,经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同意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将举办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专业考试第十期师资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各地已审批培训中心拟聘的师资人员,各相关院校有关的教师等
二、培训时间:2011年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国际贸易合同及程序、国际结算方式运用、单证实务、信用证与《UCP600》、《Incoterms 2010》、国际商务单证培训与考试的实施等
四、部分授课专家:
姚大伟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教授
马朝阳 河南外贸职工大学、副教授
周 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单证二科科长
范亚萍 江苏省进出口商会综合业务部主任
五、证书: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培训师”证书
六、培训费用:培训费(含授课、资料、餐费),住宿费自理。1800元/人。
培训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名办法:请于2011年3月25日前将回执通过邮寄、传真或E-mail方式发至:
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上海南汇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上海思博学院2201室,邮编:201300)
联系电话:021-68029034(兼传真)、68029033
E-mail:icd-nec@126.com
网址:http://www.icd.net.cn
八、报到时间及地点(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将另发报到通知,请在注册登记表上填写详细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九、注意事项:
1、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请带好本人证件照片2张(2寸免冠彩照,合格证书用);
3、如有人员变动,请事先告知。
特此通知
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点击下载通知及注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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